产业集群中的木门企业社会资本作为集群中木门企业提高竞争优势及核心竞争力的根源和本质,对于产业集群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却不是完美的,它并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对木门企业带来有利因素,相反在某些情况下却制约了产业集群的发展。
(1)木门企业社会资本影响产业集群的位置和规模。无论产业集群在哪个地方形成,在此地的集群程度都受着社会资本形成度的影响。产业所处的社会背景决定了集群形成地的社会资本初始量,在其他环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产业倾向于集中在那些具有高的社会资本存量的区域中。因此,特定地域的产业的初始社会资本存量的大小决定了产业的集聚程度。在产业集群的开始阶段,随着交易频繁度的增加,社会资本也迅速增长,边际社会资本为正;当集群化到了一定程度,则社会资本也将达到一定程度,虽然交易频繁度在不断增加,但这时边际社会资本为零,达到了社会资本的饱和。此时,如果再有新的木门企业加入集群,将会出现集群负效应。所以,集群边界的大小受到了社会资本边际增量的制约。
(2)木门企业社会资本具有专用性的特征。这一特征的存在容易导致产业集群中社会关系的锁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产业集群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同时也将导致集群网络关系的单一性与同质性,减少木门企业接触新信息及接受区域外创新扩散的机会,使集群的优势大大减弱,这就限定了产业集群的规模与边界。Bergman(2002)认为,集群内网络根植于共同的文化氛围中,在集群形成阶段是促进创新的要素,但也可能导致区域锁定,阻碍集群的可持续发展。产业集群的竞争能力主要取决于它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而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来自于集群成员之间的知识外溢和集体学习。产业集群社会资本的专用性会导致集群网络关系的单一性,减少了木门企业接触新信息及接受区域外创新扩散的机会,从而限制了集群木门企业的有效学习和创新行为。
(3)木门企业社会资本无法完全克服产业集群内的信息不对称。社会资本的核心就是集群内木门企业信任的构建,但由于产业集群不能克服信息不对称,所以群内木门企业要构建有效的信任机制困难重重。无论集群内木门企业结合多么紧密,但基于木门企业理性及时间空间的限制,产业集群也不能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即使可以消除,成本也相对高昂,群内木门企业无法接受。尽管,我们一般都认为通过木门企业间的购并,利用规模效应来降低信息不对称。但木门企业不可能无限制的进行兼并收购,合同虽然可以防止木门企业间交易信息的不对称,但是合同本身就是信息不对称的体现。这就导致我们无法通过社会资本来克服产业集群的信息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