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检验检疫局沙田办事处在一批产自赞比亚进境原木中查获以砖块充当原木的欺诈行为,为企业挽回了22185美元的经济损失。3月30日,某企业向东莞检验检疫局申报进口一批产地赞比亚的染料紫檀(
血檀
)原木,数量为37.5 立方米,重量54.380吨,货值56250美元,分两个集装箱装载。检验检疫人员在对该批原木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集装箱CMAU4662632中混装有大量砖块, 与货物申报明显不符。经收货人了解情况后,确认这是一起以砖块充当原木的贸易欺诈行为。
东莞检验检疫局沙田办事处对货物进行全面检验鉴定,以保障进口商的合法权益。经检验检疫人员核查,存在与申报重量不符,申报重量为54.38吨,实际称重
原木
29.68吨,短重45.42%,另有11.88吨的砖块;同时与申报数量不符,申报原木根数800根,实际429根,短少371根;并且与申报材积不符,申报材积37.5立方米,检尺材积仅22.71立方米,短少39.44%等三种情况,将造成企业货值损失22185美元。为挽回损失,目前,东莞检验检疫局已根据检验情况出具证书,力助企业对外索赔。
针对进境原木贸易中发生欺诈事件,检验检疫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进境木材检验力度和索赔工作,健全监管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把问题商品直接拒于国门之外,切实保护遵纪守法商人的合法利益,使
国内木材进口商
有真正的安全感。另外,提醒国内企业要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和风险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前,要提前考察供应商的诚信度,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其详细列出检尺参照的标准、木材的品质、索赔条款等内容,降低贸易风险;在木材国际贸易交易中,各个环节都需谨慎,需要对方提供原始码单,要特别留意原始码单的真实性;国外装货时,最好要有专人监装;遇到材积短少、材种不符、偷梁换柱等情况,应凭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积极对外索赔。